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酒类、饮料、烟草制品零售)
店铺名称
威宁县马洵副食店
联系人
马洵
联系电话
15186198697
店铺地址
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海边街道滨海大道(草海映象)
入驻时间
2026-10-28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